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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信息化管理成效显著
作者:胥媛媛  发布时间:2017-03-29 15:55:52 打印 字号: | |
  • 当事人正在查看电子档案
  • 工作人员将档案卷宗数字化
  “现在查阅档案真的是快,电子档案让我们省了很多宝贵的时间。” 这样的感慨现在几乎每天都会发生在兴宁区法院档案室。近年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推进档案信息化工作,提升服务审判效能、拓展司法便民举措、强化档案信息化,进一步加强电子档案管理等工作,取得良好效果。自2013年1月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开展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至今,该院已完成30000余卷57000多册案卷的信息化处理工作,占库藏案卷数的四分之三。

简化借阅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传统的借阅流程阅卷者需手工填写案卷查阅登记表,由档案员核对后,方能从库房取出纸质案卷,并手工复印相关内容,整个过程花费时间长,工作效率低。该院采用档案信息化处理后,不仅缩短了当事人查阅卷宗的时间,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更是大大提高档案管理员的工作效率。档案管理员现在只需在已信息化处理的档案软件中搜索出当事人的名字,根据实际打印其所需的材料,整个过程只需3分钟即可,较传统借阅模式节约近50%的时间,充分满足包括法院办案人员、公检办案人员、律师、当事人等各方对阅卷的需求,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

避免卷宗受损,实现永久留存。自建院以来,兴宁区法院已收录案卷4,0000余卷,76000余册。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制,部分保存20余年的案卷开始泛黄、字迹也略显模糊,若不及时处理,此类案件将很难保存,造成部分案卷优秀案例的流失。电子阅卷自2013年以来逐年增加,累计接待查阅电子档案的外单位及当事人1127人次,复印电子卷宗数万页,有效解决了多次翻阅造成纸质案卷的磨损问题;50%案卷信息化数据已进行数据备份及光盘刻录,多方位解决档案遗失问题。

兴宁区法院将继续加强法院物质装备规范化建设,围绕全业务网络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目标,认真落实《广西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扎实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确保2017年底实现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产和深度应用,让信息化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司法,更好地服务于民。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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