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上午,兴宁法院民一庭聂凯法官在该院2-3号法庭,连续开庭审理了四件买卖合同案件,法官助理首次出现在了庭审现场,与书记员同坐,随庭听审,这标志着该院新型审判团队正式上岗。
这四个案件庭审全程使用语音识别智能系统与庭审录音录像系统相互对接,直接将各方当事人及法官的发言识别并即时转换成文字,由于识别率极高,书记员只需进行简单的整理一份完整的庭审笔录即告形成。而法官助理则根据庭前员额法官指出的案件审理要点,结合其庭前准备工作归纳总结的事项及庭审实际情况对要点进行补充。该四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休庭后,法官当即决定当庭宣判。
宣判结束后,法官助理在法官的指导下,结合其听审情况,迅速草拟裁判文书,经法官审核、补充、完善后形成完整的正式裁判文书,随即由法官签发,印制后发送当事人。
法官员额制改革后,如何解决案多法官少、有效缩短审理周期、确保及提高裁判质量、明确法官与辅助人员分工及职责等,是摆在各级法院面前的几大难题。兴宁区法院在民商事案件审理各环节中不断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重点在影响较大的送达、庭审、裁判几大环节中寻求突破。通过集约化管理审判辅助事务,将开庭排期、送达、保全、材料移转等事务集中交由审判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缩短送达周期,提高送达质量,合理高效安排使用法庭;在庭审过程中贯彻“智能化”向导,所有法庭具备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功能,并在推广语音识别智能系统运用于庭审记录中;出台了《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完善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定岗方案》等规章制度,明确了法官、法官助理和行政人员的分工职责,各司其职,共同确保审判任务和其他工作的完成。
司法员额制改革后,整个案件的审理流程更清晰、更明了、更迅捷。以前述四个买卖合同案件为例,从2017年2月7日立案,到3月27日开庭并当庭宣判,四案审结全程仅有49天。这四个案件是兴宁区法院落实和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个缩影,在软件硬件方面同时入手,借力“智能化”,制度配套为保障,确定目标,扎实推进,全面提高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