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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法警严格执法,把好法院安保“第一关”
作者:张进明、凌伟  发布时间:2017-03-24 16:52:03 打印 字号: | |
  • 法警已在安检区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开始迎接一天的工作
  • 法警正在对当事人进行安检
  • 法警正在对当事人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安检作为法院的最前线,细致与否,直接关系着全院干警和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安检通道作为服务岗位,礼貌与否,也为每位当事人留下了对法院的第一印象。

法院的第一道门即是法院安全检查,指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根据审判工作的需要,依法防止限制物品、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场所,保证参加庭审活动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审判工作顺利进行的职务行为。

兴宁区法院法警大队对于法院第一窗口的安全检查高度重视,提高意识。充分认识到安保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警务工作无小事,加强安保责任心,落实首问负责制,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不安全因素,防患于未然。加强大门口安全检查的力度,严查因安检松懈造成的疏漏。严格落实“逢进必检”、“逢疑必查”的要求。在检查中保持三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在严格安检的同时注意行为用语的文明和规范,为法院树立良好的窗口形象。

如何在确保安全秩序的前提下更好地为来访群众提供便利,一直是安检工作的重中之重,而在实践中,作为进入法院的第一道门,安全检查工作实际上还承担着疏缓群众情绪、强化法制宣传、引导理性诉讼、隔离缠访闹访等工作。该院严把“入门关”,坚持微笑服务、文明执法,在严格执行安保规范动作的情况下,尽心尽力为当事人来法院办事创造便利。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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