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将涉民营企业纠纷化解在基层
——南宁市首个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巡回法庭成功调解首例涉民企合同纠纷
作者:梁慧  发布时间:2017-03-24 16:45:56 打印 字号: | |
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巡回法庭成功调解首例涉民企合同纠纷
  本月初挂牌成立的南宁市首个涉民企巡回法庭——兴宁区法院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巡回法庭3月23日成功审结了首起涉民营企业合同纠纷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充分发挥了巡回法庭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服务社会经济的职能优势。

彭某、梁某与兴宁区辖区内的某物业服务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签订《借款协议》,约定原告向两被告出借114000元,作为被告购买某房屋首付款使用,借款利率年利率为5%;借款分三期偿还,被告应于2016年8月14日向原告偿还第一期借款本金38000元及相应的利息。但是直至2017年1月10日,两被告只偿还了第一期部分本金及利息,仍欠27834元。原告多次催促被告还款未果,故起诉到法院。

兴宁区法院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巡回法庭受理该案后的第二天,立即联系到被告并向其讲明案件的法律关系,其表示愿意调解。于是,法官当即在巡回法庭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同时,也邀请了兴宁区工商联的同志参与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原、被告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并顺利签收了调解书。原告表示,巡回法庭切实保障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这是兴宁区法院、兴宁区政府高效、高质为民服务的一个重要的体现;被告也表示,通过法院与工商联联手调解,一次性解决了双方的纠纷,省却了自己每次往返二三十公里到法院递交材料、开庭等麻烦,是一件为民办实事的好举措。

兴宁区法院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巡回法庭是兴宁区法院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为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而设立,主要受理涉民营企业的民商事案件。该巡回法庭通过加强与兴宁区统战部、工商联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共同调处涉民营企业矛盾纠纷,做到“快立、快审、快结”,有效化解矛盾。首起涉民企纠纷的及时化解,标志着兴宁区法院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作用等方面又迈进坚实一步。
责任编辑:吴昊

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和路23号    邮编:530002    立案查询电话:0771-2868270     五塘法庭联系电话:0771-4228770      昆仑法庭联系电话:0771-473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