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官力量有限的情况下,如何提升审判效率破解案多人少的难题?去年下半年以来,兴宁区法院探索尝试将案件的庭前、调查、保全、排期送达等程序性事务以及办理委托评估鉴定审计等司法技术辅助性事务从各业务部门剥离,统一由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管理,即进行“审判辅助事务集中管理”改革,取得良好成效 。
流水作业”让庭前事务更简便
走进兴宁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几名工作人员正在电话机前认真工作,这是该院审管办诉讼事务中心的庭前工作组正通过电话与当事人联系开展庭前应诉工作。
在集中管理改革以前该院每个业务庭都会有两名甚至更多书记员兼顾此项工作。事务中心成立后,全院民事案件庭前工们都集中在这里完成。案件在立案窗口完成登记后,即转入事务中心开展庭前“流水作业”。首先分流组法官对案件做繁简分流,随后庭前组按繁简类别分别完成庭前应诉送达,工作人员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通过电话方式逐个联系被告,征询被告领取应诉材料的方式、送达地址确认、调解意愿等。
通过电话能完成送达工作的,则进行案件排期开庭随后移送业务庭审理。而电话送达未成功的,事务中心再通过邮寄、直接上门、公告等方式完成后续送达工作。完成庭前送达工作后,事务中心才将案件移送主办法官。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法官需要对外调取新证据或补充核查案件事实的:只要填写调查通知单,详细载明要核查或调取证据的内容送到事务中心,中心会派人按要求统一外出调取。在这里法官更专注于案件的审理裁判。
“一条龙服务”让诉讼保全更及时
诉讼保全是法律赋予当事人为防止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而对其财产进行查控以保证生效裁判实现的权利。实践中的诉讼保全环节多,完成保全往往需要耗时半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
通过事务集中管理改革,兴宁区法院把诉讼保全所有工作环节均交由审管办事务中心统一负责。当事人只需向中心提交申请,后续的审查、交费、核查、裁定下达和实施保全的各个环节均由中心的法官在较短时间甚至一天内完成。
年初以来,该院共收到诉讼保全申请69件,3天内办结率达90%有的案件甚至在一天内完成,工作效率显著提高。另外“送达难”是困扰法院审判工作的难题。通过审判事务集中管理,兴宁区法院对内以人员集中管理减少环节交接为管理原则,并通过电话联系、邮寄送达或上门送达“三部曲”,多方发力破解送达难。
去年11月,该院将邮政速递业务引进诉讼服务大厅,通过邮政人员驻点方便法院随时对专递邮件在交寄、投递退件、异常情况处理的处理和监控。如今该院邮政专递中签收不规范改退不合规等问题已经得到有效控制。
另外该院还尝试采用“网格化送达”方式,利用城区网格员对其负责网格片区的人员状况、房屋和比入来源了解得较为准确的优势,将辖区内重大疑难案件因送达问题迟迟无法进入审理阶段的案件移送至城区网格管理中心指派网格员开展送达工作。
归口管理让司法技术工作更到位
由于案件量的急剧增加,审理中需要进入评估、鉴定、审计等环节的案件也越来这多,为了让琐碎繁杂的司法技术工作条理化、规范化,兴宁区法院将原来分散于各庭室自己负责的委托评估、鉴定、审计等司法技术工作纳入“集中管”范畴。
需要办理对外委托的,业务部门需组织当事人对委托内容进行确定并质证,并随委托材料和对外委托案件移送表移送中心司法技术组后业务庭即完成委托工作,后续的选定机构、办理委托手续、与机构跟踪联系等工作则由中司法技术组人员跟进。委托事项完成后再由中心转交业务部门。
专人的全程集中跟踪管理大大提升业务的办理效率,仅2016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该案对外委托工作89件,办结78件,办结率达87.6%,办理的周期也从去年的228天缩短至92天,工作效率成倍提升。
通过探索实践,兴宁区法院尝到了改革甜头:2016年该院收案数8000件大关,收案数同比增加20.06%,结案数增长25%,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全年办理诉讼保全案件386件,其中下半年平均办理天数为6.8天,比上半年缩短15天;上门直接送达成功率超65%并逐月上升;全院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112天,其中上半年为130天,下半年为94天。特别是民商事速审团队法官人均结案271.6件,平均审理周期为28.99天,比同期商事案件的审理周期提高近87.4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