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网购是当今迅速崛起的销售模式,但其投诉的五分之一是假冒伪劣产品。很多消费者在购买一些名牌产品时,因担心在网上购买到假货,往往更愿意在专卖店中购买,一些不法分子为了牟取暴利,利用消费者的这一心理公然售假。近日,兴宁区法院就审结了一起被告人为谋取暴利在兴宁区步行街以专卖店的形式公然售假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
2015年9月至2015年11月期间,被告人黄某在未得到某运动鞋公司和代理人上海某知识产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在南宁市兴宁区兴宁路的new balance特卖场内出售的有“NEW BALANCE”及“N”商标的运动鞋。2015年11月3日,公安机关从该卖场中扣押到688双有“NEW BALANCE” 及“N”商标的运动鞋,价值22万余元。兴宁区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黄某应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兴宁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商标管理法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数额较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告人黄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同时,扣押在案的运动鞋688双、 pos机终端一台,予以没收。
据此,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现在各大商场及各大商圈为了去库存纷纷开设各大商品的特卖场,许多消费者都希望能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盲目相信专卖店,却也有可能买到假货。购买商品时注意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授权证书,并索要售后凭证,如发现商家售假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作为商家须诚信经营,别妄想走捷径赚钱,否则触犯法律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