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构建符合员额制司法体制改制精神的内部运行机制,兴宁法院黄睿副院长和陈景光副院长带领审管办法官于3月6日至3月8日到海南省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学习交流员额制司法改革后有关司法运行机制的成功经验。
参加本次学习交流的法官到达乐东法院后,该院办公室葛主任首先带领兴宁法院院法官参观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各业务庭和法警大队,并详细介绍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在员额制司法改革后开展“审判辅助事务集中管”改革的经验,在参观完庭审现场后,该院详细介绍庭审合议庭人员组成规则以及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工作职责分工等经验做法。
在随后召开座谈会上,乐东法院马雪涛院长(原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管办主任,曾参指导海南省员额制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详细介绍该院及海南省在员额制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经验,马院长就该院在员额制背景下对内设机构重构、审判团队组建、员额法官办案模式、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及书记员的权力与责任清单等核心经验进行逐一详尽介绍,后马院长及该院参加座谈的法官与兴宁法院法官就员额法官权力与责任、员额法官与辅助人员配比、审管办和诉讼服务中心在员额制背景下的权责、绩效考核与考核导向性、党组与各部门关于行政管理与司法权责关系等热点问题进行深入交流与探讨。
座谈会上,兴宁法院黄睿副院长和陈景光副院长就本次学习交流中,对乐东法院的热情接待及毫无保留的经验传授表示感谢,并就兴宁法院院情、员额制司法改革进展、审执业务工作、干部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和信息与调研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简要介绍,同时,表示希望两院在今后能进一步开展合作、深入相互学习与交流,共同推进两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兴宁法院在广西高院、南宁中院和城区党委的指导与支持下,有序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并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已经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司法改革任务。兴宁法院在党组统一领导下,不断开拓创新,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努力提高审判质效。通过本次学习交流活动,乐东法院的成功经验必将对兴宁法院今后改革发展提供有益借鉴,为兴宁法院进一步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经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