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一次没有审判员的“庭审”
作者:唐玉林  发布时间:2017-03-09 12:12:00 打印 字号: | |
  • 调解现场
  • 安慰当事人女儿
  当大家看到这张照片一定很纳闷,审判席上怎么只有一名陪审员?

2017年3月6日下午,五塘法庭审理一起普通的离婚案件。因为平时生活当中,妻子因为与丈夫感情破裂诉将丈夫至法庭要求判决离婚,并争取婚生女儿的抚养权、并赔偿自己精神损失费。庭审中,双方达成了离婚的一致意见,而就小孩抚养问题,双方提出尊重孩子的选择。

此时,小孩正在学校上课,原、被告双方执意要求小孩到庭作出选择。根据法律规定,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有权选择随父或虽母生活,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且考虑到当事人的迫切心情,法庭让原告拨通了小孩班主任的电话,然而,“无巧不成书”,这位认真负责的班主任恰巧是五塘法庭的陪审员周宁芬,出于对自己的学生的关爱,亲自将她送到法庭,最终出现了刚才的一幕。

这是周宁芬第一次不以陪审员的身份而以班主任的身份坐在法庭上,主动开展调解工作,她亲切的与孩子的家长进行沟通交流,终于把孩子这个学期以来学习下降的原因弄了个明白,孩子的母亲也为这位尽心尽力的老师落下了感动的泪水。原、被告双方也表示尽量不让双方离婚影响孩子日后的学习。

最终在审判员及这位尽责的老师、敬业的陪审员的共同努力下,妥善处理好了孩子抚养权问题,最终取得了很好的调解效果,同时让孩子放下心里包袱,解开了心结,以全新的状态重新投入到生活和学习中。该案是五塘法庭为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理念缩影,也是与社会各界共同构筑“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创新举措的成功运用。
责任编辑:陆玕

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和路23号    邮编:530002    立案查询电话:0771-2868270     五塘法庭联系电话:0771-4228770      昆仑法庭联系电话:0771-473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