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某是一名95后,大学毕业时紧随潮流分期购买了一台Iphone6 Plus手机,在分期履行过程中,因故未全部偿还借款而被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莫某仍需偿还325元。判决生效后,莫某未按法定时效履行其义务而被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经过司法查控系统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申请执行人也未提供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和财产线索,对执行法官要求提供被执行人的联系方式也置之不理,并向法院表示,钱能否执行回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要将莫某放入黑名单,要让莫某寸步难行。
站在申请执行人的立场,这一要求无可厚非,你欠钱不还,就是老赖,就应该受到相应的制裁。然而在执行法官眼里,莫某不仅仅是欠钱不还的被执行人,更加是一名刚出社会的待业青年,如果只是简单纯粹地将莫某放入黑名单,对其今后的工作、生活都将产生巨大的影响,这个时候,执行法官动了恻隐之心,虽然案件标的非常的小,但事关一个人的信誉清白,如果能找到莫某,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告知其,给其一次主动履行的机会,若莫某还是拒不履行,再将其“法办”也不晚。
申请执行人拒不提供莫某的联系方式,如何才能找到莫某呢?由于莫某的身份证地址为外地,在司法实践中几乎不可能去到莫某的家中找他,而诉讼案卷也没有莫某的联系方式,正当执行法官一筹莫展而又愁眉苦脸的时候,在执行司法查控系统中查到莫某在阿里巴巴上有几个社交软件账号,执行法官首先根据查询到的电话号码与莫某联系,但对方表示其不是莫某,其也不认识莫某,这是其新使用的手机号码,手机号码行不通,只好通过莫某的QQ号码找他了,一开始莫某都拒绝了执行法官好友申请,还以为执行法官是骗子,但在执行法官通过相同的理由、不同的号码来加莫某为好友,莫某最终才同意将执行法官加为好友,经过聊天才发现,原来莫某在分期付款的时候已经足额付给了申请人,但是因为有几次迟延履行又产生了罚息,而申请人为此曾多次对其威胁,其才不想将剩余的利息付给申请执行人的,经执行法官与其详细讲法,莫某最终表示会尊重法院判决,并且当即按照执行通知书的要求将案款全部转至法院账上,至此,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法官提示:在现在的大学校园中,分期付款已然成为大学生们进行高消费的利器,分期付款在满足大学生高消费的同时,其所引发的的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也逐渐呈现出来,在此向有分期付款需要的大学生提醒,分期付款虽然能够一时解决资金问题的燃眉之急,但是在分期付款时首先要建立在自身经济能力承受范围内,超出经济承受能力范围的,不仅可能面临放款平台的非法催收胁迫,也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中成为“被告”和“被执行人”,从而致使自身信誉受损,对今后的工作就业也将产生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