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宁区法院民商事繁简分流改革工作得到中共南宁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并以官方简报形式将此成功经验在南宁市加以推广。
“繁案细审、简案快审,繁出精品、简出效率”。近年来,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化,兴宁区法院逐步建立和深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进一步优化了司法资源配置,全面提升法院审判的质量与效率。
作为自治区高级法院指定的民商事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单位,兴宁区法院在总结前期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于2016年8月1日出台《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方案》,推行十项措施,实行以审判流程为轴心的诉前、立案、庭审、文书四个阶段的分流 ,确定了“一轴两翼”的总体改革思路:即以审判方式改革为轴心,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两翼,全面打造科学化、规范化、一体化的案件繁简分流制度体系。积极探索刑事案件轻案快审机制、民商事案件多层次分流机制、司法联动与诉调对接机制、审判辅助事务集中管理机制、裁判文书简化机制、诚信诉讼机制等多项改革措施,大胆尝试电子送达、远程视频开庭、庭审语音记录、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等智能化改革举措,有效提高了各类案件的审判质量与效率。2016年,兴宁区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416件,审结7127件,结案率为84.68%,相比上一年度,在收案数同比上升20.06%的情况下,结案数同比上升25.83%,法官人均结案比提高了18.18%,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要准确把握改革内在联系,提高改革系统集成能力”。兴宁区法院下一步还将继续深化“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改革,将改革贯穿于审判、执行各个环节,通过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实现简单案件的再“提速”,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