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1日,在南宁市兴宁区“两会”召开之际,兴宁区人民法院就帮助有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解决就读或就业问题向城区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并形成了政协委员提案。该提案一经提出,就获得了二十多位政协委员的关注,引发了广泛讨论,最终形成了十四位委员的联名提案。
兴宁区法院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调研的过程中发现,由于社会偏见、家庭环境、自卑心理等原因,有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往往难以重新就读或正常就业,不利于他们回归正途。以兴宁区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2014年6月以来所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为参考基数,该院共审理未成年犯罪案件53件,被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78人,其中缓刑14件33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大约90%)在缓刑考察期或者刑满释放后,没有再次进入校园继续就读,也不能或者不愿进入社会正常就业,从而导致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即沦为社会闲散人员,极有可能再次同流合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在对于上述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兴宁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庭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思路,包括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推行困难帮扶、回归校园、就业帮扶计划等等。考虑到这些措施的实施仅靠法院一己之力无法完成,需要集合社会各界的力量共同努力,兴宁区法院遂将未成年人帮扶工作思路形成政协委员提案,通过主管副院长担任城区政协委员的渠道,将提案提交到了政协。下一步,该院将根据提案思路,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力争在未成年人的判后帮扶工作上取得实质性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