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水初生,春林初盛,春风十里不如你。你是祖国的花朵,是国家的希望,你们的茁壮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期许。兴宁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关注青少年健康成长,开展了一系列内容贴实际、形式多样化的法制宣传——“一条横幅、一期讲座、一场宣传”,为学生上好开学季法制宣传“第一课”。
一条横幅:
校园暴力,不仅会给受害学生带来身体的伤害,更严重的是危害受害学生的心理健康,甚至带来难以恢复的创伤后应急障碍。兴宁区法院未审庭关爱学生、抵制暴力,于2017年2月15日上午来到辖区内设有武术、散打等特殊专业的广西体育运动学校,在校园内悬挂“孩子,请放下拳头,微笑面对他人”的主题标语,呼吁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坚决向校园暴力说不。现场,该院法官对在学习、生活中遇到困难无法自行解决的孩子们耐心细致地进行思想交流,轻声细语地告诉孩子们处理困惑的方式方法,通过心灵上的温情辅导,使孩子们在校园里更能轻松愉快地学习。
一期讲座:
校园暴力事件的频频发生,凸显了家庭、学校与社会法制教育的缺失以及某些学校教育管理等流于形式。兴宁区法院未审庭为了增加同学们对法律认知,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于2017年2月15日下午三点在广西体育运动学校校礼堂,为全校师生带来生动有趣的法律知识讲座,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教育广大学生“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学生。
一场宣传:
杜绝校园暴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让每一位学生在阳光下茁壮成长,离不开家庭、学校、社会、政府的共同努力。兴宁区法院未审庭始终坚持“预防为主、法治为辅”,于2017年2月20日上午来到兴宁区三塘小学,为在校学生发放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手册,法官们还向同学们讲述了校园暴力的危险后果及如何防范校园暴力的发生,现场活动吸引了学生的广泛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