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这天,依旧春寒料峭,兴宁区法院立案庭梁荣军法官及其助理因考虑到一起财产继承案件中的被告陈某甲瘫痪在床,在电话调解做通其思想工作后,亲自上门方便其完成签字手续,让陈某甲倍感温暖。
原告陈某乙(化名)与被告陈某甲系兄妹,其父母去世后留有4万元的银行存款。今年2月10日,原告陈某乙诉至兴宁区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其母存款由自己继承。被告陈某甲退休后一直卧病在床,因感激原告陈某乙一家对其的悉心照料,在梁荣军法官的电话调解下很快便表示愿放弃对该笔遗产的继承权利。
陈某甲由于运动神经元病变导致下半身瘫痪,目前吃喝拉撒都需要专人护理,让其到法院参加诉讼实是勉为其难。他说,没想到法官在电话里调解后还能如此快速地把调解书送到养老院,为深受瘫痪折磨的自己带去了春寒里的暖阳。在仔细核对调解书上内容后,他便在家人的搀扶下起身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新年伊始,兴宁区法院不断创新诉前调解举措,提高质效,落实司法为民。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不到两个月内,该院采取诉前调解方式办理案件27件,办结25件,同比分别增长19.18%和4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