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9日下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会同兴宁区司法局对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集中进行警示教育,就2017年春节及“两会”期间的遵规守纪、工作管理、出行安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重点强调,预防和减少春节及两会期间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及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集中警示教育会上,兴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黄睿、兴宁区司法局局长黄万荣共同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教育警示,兴宁区法院刑庭、兴宁区司法局及辖区各司法所的相关同志参加警示教育会。兴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黄睿对社区服刑人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求他们正视春节及“两会”期间的各项要求,遵纪守法;二是提高安全意识,避免侥幸心理;三是加强自身对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树立规则意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早日回归社会。
长期以来,兴宁区法院与兴宁区司法局重视司法联动,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接、服刑人员管理、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工作。今后,兴宁区法院与兴宁区司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司法联动,通力配合,切实做好各项工作,为辖区的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