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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
作者:郭全保  发布时间:2017-01-16 17:58:29 打印 字号: | |
  • 法警护送黄某下楼
  • 法警护送行动不便的黄某前往鉴定机构
  寒风裹挟着冷雨像刀子一样地拍打着,天空灰蒙蒙一片,厚重的乌云压在头顶。六个人抬着担架,深一脚浅一脚地踏过积水冒雨前行。他们表情严肃凝重。再仔细一看,抬担架的人中有一名法警,另一名法警指挥着担架队伍,还有一名女法官为担架上病人撑起了雨伞……这是1月12日中午发生在南宁市武鸣区某小区的一幕,他们在做什么呢,是要把人抬到哪里呢?

躺在担架上的是黄某, 在2014年7月的一起交通事故中,他被撞成重伤。2016年6月,黄某将肇事司机、肇事车主、肇事车挂靠公司、保险公司等五方告上法庭,要求五被告赔偿其各项损失233万多元,兴宁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在起诉前,黄某家人带黄某到某鉴定中心进行医疗鉴定并以此作为诉讼证据。但在案件审理中五被告对此鉴定结果不予认可,向兴宁法院申请重新鉴定。兴宁法院司法技术部门按规定组织双方以摇珠方式委托了选定的广西某司法鉴定中心作为该案的鉴定机构。就在法官定好时间准备与当事人一起去鉴定机构作鉴定时,才得知黄某由于伤势严重,至今还瘫痪在床,无法自行前往鉴定机构;而鉴定机构也回复法院,机构无法上门做鉴定。

为了确保鉴定能顺利进行,兴宁法院司法鉴定部门的法官一直与五被告沟通,希望大家能体谅原告的实际情况协商换一家双方都认可且能提供上门服务的鉴定机构做鉴定,但被告表示不同意更换鉴定机构,并向法院表示愿意派人派车接送原告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由于事故发生后,原被告因赔偿费问题一直发生争执,且被告对原告的伤情一直持怀疑的态度。为了避免原被告发生激烈冲突,确保双方人身安全,使鉴定能够顺利进行,兴宁区人民法院决定派出两名主办法官、两名法警全程护送,保证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1月12日中午1时许,为保证被申请人能够按时到达鉴定地点,法院工作人员放弃中午休息时间,冒雨驱车一个小时赶到武鸣县郊原告的家中。到了原告住处才发现原告居住的小区道路狭窄,车辆无法驶入,于是法官马上果断组织,让护送法警和来接送原告的被告方工作人员用担架将原告抬到小区外的车上,于是才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在鉴定过程中,因为被告频繁使用手机对原告拍照问题,原告家属与被告发生激烈冲突,护送法警及时发现进行制止并对被告方进行训诫,及时删除被告手机照片,避免冲突的激化。

整个鉴定持续近三个小时,走出鉴定机构已经是晚上七点。兴宁法院工作人员顾不上饥饿又立即马不停蹄护送原告往家中走。晚上九点,原告终于安全回到家中,看到法官一脸的疲惫,原告家属激动得脸含热泪地说:“谢谢法官!谢谢法官!

夜幕下的邕武高速路依然车流不断,而忙了一天的法官也在车座上进入了梦乡。今天这样的工作情形对她们来说已经习以为常,保护好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就是他们的工作目标。司法为民,永远在路上…..!
责任编辑:陆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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