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无小事,民生问题大如天。2017年伊始,兴宁法院火力全开,多措并举,刚柔并济,在充分运用执行威慑机制的同时,联动辖区执法单位助力执行,撸起袖子在“春天行动”中大干一场,真抓实干让老百姓暖暖过大年。
攻心:“悉心调解”让“老赖”心平气和,不再狡辩把钱还
1月9日,兴宁法院执行法官巧施“攻心计”, 一日成功调解三起涉民生案件,让老百姓拿到了应得的工资及赔偿金。
2104年南宁市某商务有限公司将其公司外墙装修工程发包给被告南宁市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聘请原告陆某等人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因脚手架倒塌导致陆某受伤,陆某因伤治疗期间造成了各项损失,于是把该公司告上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南宁市某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原告陆某赔偿32680.05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500元。但至今被告仍旧没有向陆某履行赔偿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主动到被执行人公司所在地进行实地调查。在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的过程中,该负责人仍然激动的表示:“陆某受伤造成的损失不应由其公司负责,应该由实际施工人负责,毕竟陆某是实际施工负责人擅自聘请的。”执行法官见到该公司负责人还是对判决不服,就通过法、理、情多管齐下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劝解教育,一方面让其切实感受到因为他的失信给陆某带来的生活困难,劝其将心比心;另一方面告知其拒不执行、规避执行将面临的法律后果。在执行法官的耐心说服下,被执行人最终与申请执行人陆某订立了和解协议,并当场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
重武:“拒执重锤”给“老赖”当头棒喝,不再逃避把钱还
“有车不履行,有钱却转移,你的行为已涉嫌构成拒执罪,我们将移送公安机关调查。”执行法官对“老赖”赵某说道。1月4日,赵某在拒执罪面前低头认错,主动将执行款88841元交至法院,案件全部执结完毕。
2013年11月13日,原告深圳市某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与被告赵某签到装饰装修合同,约定由原告对被告位于南宁市某小区内的住房进行室内装修。原告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了装饰工程,并于2014年1月18日进行了结算,但被告一直未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由于该案件涉及到一大批装修工人的血汗钱,执行法官在案件立案执行后竭尽全力,多方查找被执行人赵某的财产。1月3日,再执行法官多次“到访”无果后,终于在被执行人赵某的住所地发现了登记在其名下的红色小汽车,并在物业公司的配合下,依法将被执行人赵某的车辆扣押到法院。同时,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赵某的银行账户近日有多笔银行转账记录,且数额较大,完全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已涉嫌构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1月4日,正当执行法官着手准备证据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时候,被执行人赵某主动来到法院履行义务。起初还想和法官讨价还价的赵某,在执行法官拿出确凿的证据后立即“变脸”,马上向执行法官表示:“法官,我立即履行还款义务,请不要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随后,赵某将执行款88841元转到法院账户,案件全部执结完毕。
擅联:联动执行使“老赖”洗心革面,不再拖延把钱还
1月10日,兴宁法院联合兴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广西某投资有限公司拖欠工人工资一案进行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广西某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当场制定还款协议,并用自己所有的车辆进行担保,案件取得关键性突破。
被执行人广西某投资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等原因,从2016年初就没有按照合同每月向公司员工支付工资薪酬。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该公司26名员工将广西某投资有限公司告至兴宁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因广西某投资有限公司有另案正被兴宁区法院强制执行,兴宁区劳动监察大队根据实际情况主动联合兴宁区法院一同对广西某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强制执行。
为保证执行行动顺利开展,兴宁区法院针对本次活动专门成立执行小组,该院副院长郭敏东担任执行小组长并亲自带队执行。当日下午15时,联合执行小组在抵达现场后立即按照执行方案迅速行动,现场警戒清理工作在十分钟内完成,并顺利控制被执行公司相关负责人。
面对两家执法单位的强大威慑力,该公司负责人一改电话中的蛮横,积极配合执法人员的调查。但其负责人仍然向执行法官表示,该公司现在因客观政策经营陷入困难,没有足够的资金能履行债务。
“这两栋建筑物不是你们的财产吗?对于你公司有财产不履行的行为不但涉嫌构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还可能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郭敏东副院长用具体法条警醒该公司负责人。同时,兴宁区劳动监察大队向该公司负责人送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如拒不限期改正指令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再清楚自己拒不履行义务的法律责任后,负责人深刻认识到事态的严重,立即诚心向执行小组提出详尽的还款计划,并用自己名下的车辆为公司提供担保。通过两部门的联动执行使案件得到实质进展,达到双赢效果,不仅维护了一般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更力保工人年前能拿到自己的血汗钱。
据悉,兴宁区法院将深化和辖区劳动监察部门的合作,双方下一步将共同建立联动速调执行反应机制,力保拖欠工人工资类案件能快速调解、优先执行、优先受偿,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长效机制保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