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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庭审三项改革提速简案快审
作者:潘俊秀  发布时间:2017-01-10 18:05:42 打印 字号: | |
  在刚刚过去的2016年内,广西法院完成了司法员额制重大改革。改革后,法官数量比过去有所减少,面对“案多人少”日益加剧的困境,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开出了案件“繁简分流”的改革处方。2016年7月起,兴宁区法院作为广西法院民商事繁简分流审判机制改革的试点单位,在南宁市中院的指导下,确定了以庭审方式改革为核心的繁简分流路径,通过“门诊式审理、集约化庭审、要素式审判”这三项主要的庭审改革措施,为简单案件开辟快速审理通道,为复杂案件保留充足的审判资源,提升民商事案件的整体办案质效。截止至发稿之日,该院在民商事案件比去年增加20%的情况下,结案率达81.2%,比去年提高了近5个百分点。

一、多元化调处联合“门诊式审理”,简单案件一站式审结。该院积极协调社会各方力量,联合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基层综治组织构建多元化调解制度,构建了家事纠纷惜缘工作室、法律援助律师工作站、交通事故巡回法庭、食品安全联动司法机制、以及五塘派出法庭族老工作室等多元化调解平台,力求诉前调解覆盖大部分简易案件,并结合诉前调解情况适用“门诊式审理”:经诉前调解能够达成协议的案件,当场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终结纠纷和强制执行的效力;调解不成的,法官助理立即介入,甄别案情、进行举证指导、确定审理时间进度表;当事人一致同意即时审理的,由速审法官当场开庭审判,不再受举证期限和答辩期限之限。“门诊式审理”,为争议不大、且当事人均愿意配合诉讼的简单案件开辟了快速审理通道,实现了调解、司法确认、庭审和裁判的无缝衔接,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站式的纠纷解决途径。2016年全年,惜缘工作室、律师工作站和族老工作室共接待来访164人次,在诉讼中参与家事纠纷调解32件、其他纠纷案件12件,诉前调解107人次,达成调解协议后经法院出具调解书确认的43件、出具司法确认书确认的5件。

二、庭前会议配合“集约化庭审”,科学整合审判资源。该院总结出“庭前会议+集约化庭审”的速审工作新模式,改变了过去基层民商事审判庭前会议流于形式、庭审节奏散乱冗长的状况。在民商事速审团队内各设置一名预审法官负责对速审案件召开庭前会议,将庭前会议纳入审限节点监控,作为举证指导的重要关口,并解决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程序性事项。在庭前准备工作充分的基础上,采用集约化庭审方式,简化和压缩庭审流程,一般情况下,速审法官在45分钟-1小时内可以完成一个庭审,半天之内可以安排4个庭审,大大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自今年7月以来,该院民商事速审团队的5名法官半年内共结案1702件,人均半年结案340件,是团队外普通法官同期人均结案数的4.47倍。

三、文书改革助力“要素式审理”,当庭宣判方便快捷。总结近两年简化裁判文书和要素式庭审的改革成果,有针对性地对家事、合同、劳动争议、侵权四类纠纷分别制定了庭审要素表及对应的简化文书格式,庭审、调查、辩论、文书制作及说理均围绕有争议的要素展开,简化无争议要素的庭审,为简单案件当场制作简化格式文书提供了便利。以商事速审团队为例,2016年7月以来,该团队审结的1201件案件中适用简化格式文书的有974件,适用率达81.10%,案件平均审理周期为37.21天,当庭宣判726件,当庭宣判率达60.45%。
责任编辑:罗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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