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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手记:法官心证是一场“硬”与“软”的对峙
作者:农慧兰、黄睿  发布时间:2016-12-29 18:08:43 打印 字号: | |
  【编者按】2016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旨在弘扬法治精神和公序良俗,引领社会价值。本文以审判手记的形式,记录了一位基层法官在面对社会关注的敏感案件时如何进行法律判断与价值权衡的心证过程,也是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政策的生动阐释。

有人说,法官的心都是硬的,因为他们要据法断案;也有人说,法官的心是软的,因为他们办案要凭良心。对于法官而言,案件的审判过程更像是一场“硬”与“软”的对峙,从证据认证、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到裁判结果可能对社会产生的各种影响,这样的对峙过程往往周而往复。

那是一个令我难忘、揪心的案件,时隔两年依然记忆犹新。从案件的受理开始,这个案件就吸引着媒体的关注,也是从这一刻起,我迎着无数眼睛的注目、内心忖度代表着公平与正义的审判天平,拉开了审判的序幕。我永远记得那一天,两位白发苍苍、面容憔悴的老人执拗地提出要见案件的主办法官,不为别的,只为当面诉出他们的丧子之痛与内心煎熬,他们的儿子在与朋友深夜饮酒聚餐后,在一位朋友的护送途中下车失踪,不幸坠楼身故。两位老人坚持认为护送者应对他们儿子的死亡有所交代并承担责任,话语间如诉如泣。除了安抚,我竟无言以对,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被深深地触痛了。而那位坐在被告席上的护送者,在提交书面答辩状后对我充满信任的深深一躬,讲述了这个悲剧中令人揪心的另一面。这是一个穿着朴实的年青人,上有老、下有小,背负着全家的生活重担。他说,事发当晚他没有饮酒,只是护送那位不幸的朋友回家,而倒车出库后朋友已不见所踪,他在周边路段开车反复找寻无果后才驶离。答辩状里真真切切地传达出被告对这场飞来横祸的恐惧和对友人的歉疚,字句间不断敲打着我的内心。

两个家庭,两种立场,不管是哪一种裁判结果,对任何一方来说,都会带来不可磨灭的伤痛,对法官而言,最大的挑战莫过于站在舆论的风口浪尖上坦然接受法、理、情的三重拷问。我不得不联想到多年前“彭宇案”所引发的“老人摔倒扶不扶”的社会大讨论,“彭宇案”的负面社会效应,是许多当事者都始料未及的,它的深刻教训之一,就是司法裁判必须注重对社会主流道德取向的引导作用,把正确的价值判断和社会主流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的全过程。也就是说,司法裁判的真正价值,不仅在于定纷止争的直接目的,更重要的,是让公众从裁判本身感受到社会自发、自觉形成的正能量,并将这种社会正能量传递下去,这才是司法裁判的应有之义。我想,在对这个案件依法作出裁判的同时,还应该提倡一种“能帮就帮”的社会互助精神,不能将公众带入类似于“老人摔倒扶不扶”、“朋友喝醉送不送”的舆论误区之中。两位原告含辛茹苦将孩子养大成人,还未及享受天伦之乐,孩子就在意外中去世,白发人送黑发人,他们需要忍受多少悲痛、孤独、寂寞和无奈,是常人难以想象的,在这种情况下,两位老人坚持找寻、追究孩子酒后坠楼后果的责任人,希望判决结果能够给予他们一个慰藉,这让我倍感沉重。但另一方面,该案在证据上未能证明被告有劝酒或疏于照顾等情形,无法满足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而被告护送酒后朋友回家的善意互助行为,正是当今社会所应鼓励和推崇的善良行为,如果仅仅是出于对两位老人的同情而对被告课以过重的义务,也许就会像彭宇案一样,对人们的社会行为模式造成负面冲击。

历经法与情的内心对峙,我与其他合议庭成员最终对该案作出了驳回诉讼请求的判决结果。当我在审判席上庄严地宣读判决结果时,当我看到裁判文书公开得到舆论肯定和支持时,我深深地体会到,法官职业不仅需要对法律的信仰,更需要关注人情和社会的责任感,如何情法兼顾、昭示正义,是值得每一位司法裁判者反复自省的问题,也正是这份职业的意义之所在。
责任编辑:罗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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