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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联动”驱动司法能动
作者:梁鹏飞  发布时间:2016-12-22 19:05:19 打印 字号: | |
  • 公益律师代表董芳桃接待当事人
  • 揭牌成立惜缘工作室
  • 与中华社区共同打造社区“三联”执行团队
  • 建立公检法司刑事速审速裁联动工作机制
  • 族老在调解
  • 地铁出站口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
  • 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联动机制
  • 建立医务救助联动机制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兴宁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紧紧依靠城区党委、政府,调动社会各界基层组织力量,形成多种渠道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打造出律师驻点服务、惜缘工作室、社区特色司法、族老调解与执行等近十余个司法联动品牌,成为生动的“兴宁名片”。

名片一:律师驻点服务

2015年10月12日,兴宁区法院与兴宁区司法局共同设立兴宁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室、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工作站,借助平台发挥公益律师的专业技能和独特优势,帮助公益律师积极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共同助推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由此,兴宁区法院成为南宁市法院系统首家探索建立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基层法院。

挂牌至今,有公益律师364人次轮流值班,接待当事人337人次,化解涉诉信访案件13件,25件案件的当事人获得法律援助,挽回经济利益或者避免经济损失共计32万余元。

12月8日,兴宁区法院与兴宁区司法局共同对在2016年接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十佳公益律师进行了表彰,努力发挥公益律师的业务能力和独特优势,共同助推社会矛盾化解,争取工作开创新局面,再上新台阶。

名片二:“惜缘工作室”

2016年6月14日,兴宁区人民法院“惜缘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这是兴宁区人民法院落实家事审判改革,完善家事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一项重大举措。该工作室主要采取定期安排法官、妇联选派律师、心理咨询师驻点等形式开展婚姻矛盾疏导工作,减少非理性离婚现象,从情感上关心婚姻当事人,化解婚姻案件中的矛盾纠纷。

从成立至今,惜缘工作室参与值班的公益律师及心理咨询师78人次,接待当事人52人次,参与婚姻家庭案件调解30件。

名片三:社区特色司法

2016年8月30日,兴宁区法院第一个社区法官工作站在中华社区居委会正式成立。该工作站由专门的法官社区服务团队负责日常工作,除了诉讼服务、巡回审判的基本职能之外,更加强调人民法院审判部门与基层组织的沟通。

同年11月16日,兴宁区法院与中华社区成立“执行团队”。根据《兴宁法院与中华社区联动执行合作协议》,中华社区指派专门工作人员加入兴宁法院社区执行团队,点对点与执行团队负责执行法官对接,协助法院完成与社区相关的执行工作。

名片四:建立公检法司刑事速审速裁联动工作机制

2016年9月22日,兴宁区法院与兴宁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共同启动刑事速审速判联动工作机制,旨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提升办案效率。

目前,兴宁区法院共适用速审速判程序办理公诉案件26件27人,平均办案天数5个工作日,所有适用速审速判程序起诉的案件均当庭判决,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服判,每个案件的庭审平均用时缩短为5分钟至8分钟。

名片五:“族老”调解与执行

“族老”调解制度是兴宁区法院五塘法庭发挥本土司法资源的积极作用,并结合多年农村基层审判经验形成的一套司法调解模式。它通过邀请当地村中德高望重者即“族老”担任人民陪审员,使得法庭调解工作能够融合法理与人情。随后,五塘法庭把该制度推广至案件执行工作中。自建立该制度以来,“族老”协助法庭诉前调解157件、诉中调处案件566件,参加案件陪审700件,“族老制度”成为该院多元化解纠纷的调解品牌。

2016年9月27日,兴宁区法院五塘法庭与王竹村委会“联合调解室”正式挂牌,王竹村的“族老”开展调解工作终于有了“据点”,可以免去舟车劳顿,就近开展。

2016年11月,在广西法院第二个“执行月”活动中,兴宁区法院利用“族老”执行团队中吸纳了当地一位族老的优势,进村入屯进行调解感化,有效促进案件快执快结。

名片六:联合多种力量曝光“老赖”

在2016年11月广西法院第二个“执行月”活动中,兴宁法院联合公交车公司、私家车930电台、南宁地铁东站等多种力量曝光“老赖”。

目前,市区内5条公交线路的公交车车身作为“兴宁区法院‘老赖’流动曝光台”。私家车930电台每天在交通高峰期定时滚动播放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及执行悬赏信息。地铁东站则利用各个站点的墙式、挂式LED显示屏,在地铁上班时间内,固定每半个小时至一个小时时间内播发“老赖”信息。

名片七: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联动机制

2016年12月6日,兴宁区法院联合南宁市交警四大队共同签署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联动调解机制工作方案》,将交通事故的举证指导的时间窗口从诉讼立案前移至交警调处阶段,提高事故当事人搜集和保存证据的意识。同时,该机制还将借助交警部门处理事故的平台在此类案件中实施送达地址确认书制度,在事故处理阶段及时确认当事人送达地址,解决法院交通事故诉讼案件的送达难问题。

名片八:建立医务救助联动机制

2016年12月8日,兴宁区法院与临近的广西区妇女儿童医院达成了《医务救助联动机制》。广西区妇女儿童医院工作人员在兴宁区法院出现被告人庭审中突发疾病情况时将保证在10-15分钟内到达进行救治。同时,还将对送往医院需紧急救治的人员开放绿色通道,实行先救治再完善相关医疗手续等多项便利措施。

结语:

“纲举才能目张,执本方可事遂”。要想让大量矛盾纠纷“ 消弭无形”,还需发挥司法在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中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目前,兴宁区法院与城区公检法司、街道办、社区、村委、医院、公交系统等多个部门司法联动的平台已搭建到位。通过上述联动机制,有效的发挥了法院的立案、审判、执行职能,体现了兴宁区法院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担当。
责任编辑:罗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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