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下午,兴宁区法院召开全院干警会议,传达自治区高院纪检组组长罗诗汉对该院信息《兴宁法院四个“强化”全力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为执行工作保驾护航》的批示精神,以及对该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的要求。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君传达了自治区高院纪检组组长罗诗汉对该院信息《兴宁法院四个“强化”全力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为执行工作保驾护航》的批示精神,罗组长指出,该院在执行工作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以司法廉洁作为强化纪律的保障,对促进依法廉洁、高效执行,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是起作用的,该院干警既要加大力度解决执行难问题,也要注意保证依法规范执行,该院的经验、做法值得借鉴。同时,罗组长还对该院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抓好审判工作,不能出现违法违纪现象;二是要抓好工作作风,解决工作作风散漫、审判执行行为不规范、超审限等问题;三是要抓好行装设备工作,不能在采购中出现违纪、违规问题;四是要抓好财务工作,不能出现公款吃喝、超标接待、公车私用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五是要抓好人事工作,把好选人、用人关。
最后,罗院长强调,全体干警要把罗组长的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到年终绩效考评工作中,增强责任心,要积极参与、推进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各部门要服从院审管办对各项工作的分配、调控,部门领导要起好带头作用,抓好单项考评工作,确保绩效考评工作取得全面发展,为迎接年终绩效考核做足工作,争取再次取得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