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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执行 获得罗诗汉组长批示
作者:倪娜  发布时间:2016-12-12 18:05:07 打印 字号: | |
  12月9日,自治区高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罗诗汉对兴宁区法院四个“强化”全力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为执行工作保驾护航作出批示:“兴宁区法院在执行攻坚中,强化党风廉建设,以司法廉作坚强的纪律保障,对促进依法廉洁高效执行,提高法院司法公信力,无疑是起作用的。我们既要加大力度解决执行难问题,也要注意保证依法规范执行,兴宁区法院的经验作法值得借鉴。”

今年以来,兴宁区法院创新工作方式,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执行工作之中,通过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执行行为,加强对执行权的监督,全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为执行工作保驾护航。截至12月8日,该院共收执行案1873件,执结1393件,结案率74.37%,执结标的6.29亿元,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现象,实现零投诉。特别是在11月29日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经验交流会南宁现场会上,该院的创新做法得到黄克院长的高度评价。

罗诗汉组长对兴宁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兴宁区法院全体干警将认真学习领会和坚决贯彻落实罗诗汉组长的批示精神和五个方面的工作要求。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廉洁教育,深化作风建设,不断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形式,确保司法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责任编辑:罗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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