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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法院四个“强化”全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为执行工作保驾护航
作者:梁丽明  发布时间:2016-12-06 17:42:58 打印 字号: | |
  今年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第一年,兴宁法院创新工作方式,积极化解“执行难”问题。该院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强化廉洁教育,深化作风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执行工作之中,通过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执行行为,加强对执行权的监督,全力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为执行工作保驾护航。截至11月30日,该院共收执行案1838件,执结1362件,结案率74.1%,执结标的6.29亿元,没有发生违法违纪现象,实现零投诉。特别是在11月份的第二个执行月中,该院共结案332件,超出任务数外结案150件,实际到位金额为7021.51万元,黄克院长还对该院在执行中的创新亮点生动地总结为无人机找“老赖”、“启明星行动”抓“老赖”、公交车上晒“老赖”,为全区法院的执行工作做出了很好的表率。该院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强化党组的主体责任。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在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中的重要作用,专门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该院开展执行工作的重要政治保障。今年,在执行工作开展过程中,该院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抓好一把手的责任落实,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特别是在11月份的第二个执行月中,该院组建了院长及三位副院长带队的四个执行团队,多次亲临执行第一线,带领执行干警参与查封、搜查等执行工作。11月12日凌晨5点半,上述四个执行团队开展 “启明星行动”围堵老赖,当天共抓获并拘留老赖15人,为促进执行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

二是强化制度管理,规范执行行为。该院定期组织执行干警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法官行为规范》等文件,教育引导执行干警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严格遵守审判纪律。该院落实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实现责任体系无缝隙、全覆盖。围绕执行工作环节,建立了《执行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执行信访与监督的若干意见》、《执行公开若干问题的规定》、《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执行问责制度》等制度,确保规章制度不留死角,让每位执行干警严守权责统一原则,工作中不推诿、不越位。上述制度有效地规范了执行行为、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效率,在促进公正执行、专业化分工、队伍管理、廉政建设等方面成效凸显,有效破解“执行难”、“执行乱”、“乱执行”。

三是强化内部监督,打造廉洁队伍。采取部门自查自纠和纪检监察抽查的方式,对执行人员工作期间着装、执行设备的情况,执法人员对执法规定应知应会知识的掌握情况,执执行人员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情况开展“执法大检查”,并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进行分析,剖析成因,及时研究制定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加强执行案件回访,由纪检组组长带队,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对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强化了监督力度,有效增强执行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针对执行案款管理不够规范、长期滞留法院的问题,该院在第二个执行月还率先在全市范围内成立纪检组长带队、院长助理(自治区纪委挂职干部)参与的执行团队,积极推动执行工作,加强对涉案款项清理的监督,督促执行干警逐款逐案清理执行暂存款。目前该院纪检监察督促清理执行案款221笔,涉及金额918.46万元。

四是强化外部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将外部监督的压力转化为人民法院改进工作的动力,倒逼执行工作规范化。目前,该院通过邀请代表委员、检察官、媒体记者参加执行活动11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召开执行工作新闻发布会3次,微博视频直播执行现场5次等举措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此外,该院积极推进网络司法拍卖,于11月22日第一次在淘宝网上进行拍卖并且以3614848元溢价44.5万成交一套联排别墅,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极大提高执行工作效率,也有效从源头上减少执行财产变现程序中的违法问题。
责任编辑:罗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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