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2日,在兴宁区五塘镇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帮助下,兴宁区法院五塘法庭、兴宁区检察院五塘检察室、五塘镇司法所,经过紧张的协作准备,在五塘法庭1-1号大法庭联合举办“特邀调解员及族老调解业务培训会暨五塘镇社区矫正培训班”。五塘法庭部分特邀调解员、村屯“族老”及五塘镇政府各站所领导、五塘各村委会选派的基层干部共36人到场参加培训。
会上,五塘镇政府副镇长朱佳乐、五塘法庭负责人邓晓艳、五塘检察室负责人胡广、五塘镇司法所所长张日辉先后就完善五塘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特邀调解工作、特邀调解的司法确认工作、五塘镇社区矫正工作等进行了重点布置。随后,五塘法庭审判员陈龙江结合审判实例和相关法律规定,从“为什么鼓励村干部等基层干部参加调解”“怎样从诉讼角度做通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如何进行调解工作中的合法性审查”“调解协议反悔不履行怎么破”等方面,与现场参训的特邀调解员、族老、基层干部进行了详细的交流和讲解。
这次培训,是五塘镇政府、法庭、检察室、司法所在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践中的有益探索,既是通过培训将有利于纠纷解决的有生力量集结起来,也借此将“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意识观念传播到各村各社区;同时,这也是五塘法庭建立起《特邀调解员名册》后的首次业务培训,首批特邀调解员在培训后纷纷表示:“这次培训确实解答了我对调解工作的一些疑惑”“以前只知道一个劲地劝当事人,培训后感觉今后调解的思路更清晰了”“调解之后可以通过司法确认来获得强制执行力,不怕一方抵赖反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