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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提前完成第二次“执行月”任务
作者:梁丽明  发布时间:2016-11-14 17:39:57 打印 字号: | |

 

1114日,第二次“执行月”的第三周,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共结案287件,提前完成了上级法院下达的182件任务数,实际到位金额为 5767.52万元,标的到位率为88.13%,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执行月”活动开展以来,该院领导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多次亲临执行第一线,带领执行干警参与查封、搜查等执行工作。特别是1112日凌晨5点半,该院院长及三位副院长分成四组,开展 “启明星行动”围堵老赖,当天共抓获并拘留老赖15人,真正起到“拘留一批、教育一批、震慑一批”的积极作用。同时,该院还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开创证券冻结的先例;率先运用“无人机”参与执行;组建有政法委领导挂帅、“族老”、社区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参与的特色执行团队;加强执行联动工作和加强执行宣传等方式,积极化解“执行难”。

近半个月来,该院共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2000多条,采取冻结、划拨、扣押等强制措施200多次,传唤被执行人300多人次,搜查被执行人住所23次,拘留被执行人21人,对323名自然人或法院采取限高措施并将他们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述强有力的措施保证了“执行月”活动有序、高效地开展。

责任编辑:闭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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