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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响第二次“清案月活动”第一枪
三天扣划三千二百万
作者:林炜明、倪娜  发布时间:2016-11-01 10:36:37 打印 字号: | |
执行干警整装待发

 

随着最后一份协助扣划通知书反馈到主办法官手中,111日上午,兴宁区法院执行局仅仅花费三天时间,就将董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所涉及的160个账户里的款项全部予以划扣,扣划金额达3203万余元,为该院第二个“执行清案月”活动的顺利启动打响了第一枪。 

董某等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一案共涉及到128人、160个账户,且各账户的开户网点信息不明,逐个查找必然费时费力,效率低下。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案涉案人员和涉案账户较多,处理不慎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兴宁区法院领导对此案非常重视,要求该院执行局全体干警人员在5天内务必完成任务。该院执行局马上成立专案小组布置任务。由于涉及该案的账户较多,执行局工作人员首先与某银行广西区分行协调,涉及该案款的账户全部由该院来划扣。经排查发现涉该案的账户分布广西各地,执行局专案小组立即分8个组,每2人一小组,备齐相关法律文书奔赴各地上门与各银行进行沟通,并与侦查机关协调对接,在短短一天时间内就摸清了160个账户的具体开户情况,并对涉及的30多个银行网点的方向、距离进行分类、分片。

由于该案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数众多、开户银行网点众多,而执行又相对单一、明确,是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的。鉴于此,兴宁区法院执行局立即启动了执行“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将该案分流给“简案团队”负责执行。“简案团队”由专人负责统筹安排,实施人员具体负责外出扣划任务,坚持每天一报制度。同时优化路线安排、流动分化工作任务。

时间紧,任务重。在执行一笔涉案账户所在地为钦州某银行的案款时,“简案团队”主动放弃周末休息时间,于周日率队驱车几百公里奔赴钦州某银行,首先与银行工作人员协调沟通,要求安排周一早上第一笔对公业务协助法院办理扣划案款事项。如按以往银行协助方式,扣划一个账号约需半个小时,160个账号约需要80个小时,耗费10个工作日。由于沟通及时协调有力,该院执行团队周一早上仅用10分钟时间就完成了扣划案款的任务,随后执行团队马上驱车赶回南宁。至此,截止到今天上午11点前,最后一笔涉案款集结完毕,为此次执行任务圆满划上句号。

兴宁区法院执行局在这起案件中仅用两天便将160个账号扣划完毕,效率提高了四倍,提前和圆满完成了院领导下达的任务,充分发挥出繁简分流“简”案快办的作用,把不可能变成可能,为“基本解决执行难”积累了有益的经验。

责任编辑:罗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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