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兴宁区委办公室、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兴宁区机关绩效考评结果的通报》文件正式下发,兴宁区法院因其在2015年机关绩效考评工作上的突出表现,获得“城区机关绩效考评一等奖”。
2015年,兴宁区法院紧紧围绕城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以绩效考评为重要抓手,全院干警同心协力、锐意进取,圆满完成2015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经全程督查、单位自评、指标考核、领导评价、查访核验、数据采集、意见反馈、统计汇总等程序,并经区委常委会审定,被确定为“城区机关绩效考评一等单位”。
兴宁区法院将继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干警的精诚团结和努力拼搏下,以绩效考评工作为指引,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积极做好其他各项工作,争取2016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城区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