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下午,当事人吴某来到兴宁区法院,亲自将一面书写有“一心为民,秉公办案”的锦旗送到了兴宁区法院财务室潘艳手中,并连连表示感谢,“太感谢你们了!无论是执行局的一线办案人员还是办公室的后勤人员,法院每一个岗位的工作人员都是在用心尽心地为我们服务,实在让我很感动。”当事人吴女士握着法院工作人员的手充满感激地说。
当事人吴某诉公司欠薪10000元一案,历经了劳动仲裁、法院一审二审的程序,历时将近两年的时间,漫长的诉讼时长让吴某感觉心力憔悴,本对最后的执行案款已经不抱有太大希望,但没想到兴宁区法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经过多方途径和协调,10000元的执行款很快到位。
吴某于3月8日来到兴宁区法院财务室办理执行案款的相关手续,这天恰逢三八妇女节,本属于法定节假日,但考虑到当事人焦急想拿到执行款的心情,该院财务室潘艳主动取消了妇女节的休假,特事特办,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尽心为当事人吴某办理相关退款手续,虽然延误了休假和下班时间,但潘艳没有任何怨言,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吴某办理好了退还执行案款的手续。
“无以言谢,只有以锦旗表达我的感激之情”。当事人吴某对法院工作人员再次表达谢意。兴宁区法院每一个工作人员主动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意识,严谨认真的工作作风,热情周到尽心为民的服务态度,一心为当事人着想的情怀,都值得收下这面锦旗,值得收下最真心的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