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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刑事速裁机制改革取得初步成效
作者:倪娜  发布时间:2016-09-23 15:41:13 打印 字号: | |

近日,南宁市兴宁区法院首次尝试采用刑事速裁程序快速开庭审理了四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轻微刑事案件,每一个案件开庭审理耗时为58分钟,并且当庭宣判,审理效率极高。“虽然这只是简简单单的四个案件,但是却是兴宁区法院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审判机制改革过程中迈出的重要一步,是兴宁区法院案件繁简分流审判机制改革工作的一块重要拼图。”该院罗君院长在庭审后如是说。

为了提高审判质效,优化司法资源配置,自今年7月以来,兴宁区法院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推进刑事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提高刑事审判效率,兴宁区法院积极探索刑事速裁程序,提出一套适合兴宁辖区刑事司法工作实际的刑事速判工作机制。

兴宁区法院的主要经验做法有:一是大胆借鉴先进法院的工作经验,积极探索刑事速裁程序。该院由副院长带队到广州、深圳两地已经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法院进行学习,实地调研两地法院刑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的运行情况,形成详细的调查报告。并结合辖区的刑事司法工作实际,提出了适合辖区实际工作需要的刑事速裁工作制度的优化方案。二是建立工作机制,以制度保障为前提。

该院为了确保刑事速裁程序的规范性,于7月底起草了《关于启动刑事案件速审速判工作机制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对刑事速审速判程序的适用范围、案件类型等做了详细说明。三是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动,公检法司协同配合。8月份,该院就刑事速裁工作会同城区检察院、公安分局举行联席会议。三个部门达成了初步的一致意见,为符合刑事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案件开启绿色通道,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时就进行提速,使得案件在侦查阶段就进入快车道。各部门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在整体上提高了对辖区内刑事案件打击处理的效率。

下一步,兴宁区法院将进一步深化刑事诉讼改革,对刑事速裁工作进行更多的尝试和总结,形成更成熟和完善的工作机制,并就该工作机制与辖区的各相关部门进行司法联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对辖区刑事犯罪的打击能力,为辖区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法律保障。

责任编辑:闭泉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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