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年”,在人事档案语境内绝对是一个关键术语,由“近三年”引申出来的一长串业绩描述将让其他同事对自己有一个可量化的印象。近三年,自己做了什么?获得了什么?今后将继续完善什么?林林总总,都将通过“近三年”完整地阐述出来。用“近三年”实实在在的业绩说话,作为自己阶段性工作的一个总结节点,成为自己考核的一个有力凭证。
蓦然回首,猛然发现自己的法官职业生涯已经完成了第一个“近三年”。面对第一个“近三年”的得与失,需要总结,需要提炼,更需要借鉴提升自己的下一个“近三年”。
于是,面对“近三年”的工作节点,就想起了近三年来的点点滴滴,自己过去的三年的主题无疑就是成长。
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从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短短三年,我完成了法官职业的两次跨越。
过去的三年,自己学会了家事矛盾中调解的注意要点、学会了商事审判中的庭审驾驭技能,更学会了如何借助案件的审理做好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工作做了很多,将零零散散的法条汇总成一份合格的裁判文书,自己也逐渐从一个懵懵懂懂的书记员过度到具备一定审判技能的审判员,可以胜任一定的审理工作。第一个“近三年”,自己司法能力上的提升已经为自己下一阶段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展望未来,下一个“近三年”已经在招手。很明显,它的主题就是司法体制改革。在法官职业的第二个“近三年”,自己应该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司法改革的意义,认识到没有什么比坚守理想更重要的,下沉自己,通过更多类型、更多复杂的案件充实自己的见识与实践操作水平,对司法改革满怀期待,希望在司法改革的热议声中能够摆正心态,对待改革能给予多一份理解,多一份耐心,多一份宽容。
员额制改革,审判责任制,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司法改革的各项工作纷至沓来,责任与担当并存,路漫漫而修远兮,常在思考自己的能力能否胜任?
在角色转变中调整好心态,平心静气、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在工作转型中取“动”,发挥主观能动性,多问、多学、多思考,使自己尽快适应角色转变,同时挖掘自身更多潜能。用三年时间去改变自己,足以。想通了,就要赋予实践,在实践中逐步将关于自己法官职业的第二个“近三年”不断充实完善。
首先是办案数量。在入额法官的考核要求下,自己要多办案,让自己的能力在不断增多的办理案件数量中得到提升。
其次是办案质量。在案件责任终身制的考核要求下,自己办理的案件不仅要得到当事人的满意,还要符合社会正面评价,经得起考验。
最后是自身素质提升。要在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指挥棒下服从组织安排。坚信是金子总会发光,多学多做,将更多思想上的闪光点转化为现实中的成绩。主动适应,才能蜕变。不忘初心,奋力前行。
作为一名法官,三年,不长不短,有付出、有收获、更有缺憾,努力过就不会碌碌无为,职业生涯的“近三年”就不会留有空白。相信有了前一个“近三年”,自己下一个“近三年”将更加地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