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6日下午,兴宁区人民法院首次邀请心理咨询师对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开展心理疏导。
原告周某与被告杨某于2013年登记结婚后生育一男孩,小孩不幸遗传“蚕豆病”,丈夫杨某在广州负责照顾患病的儿子,妻子周某则在南宁忙于服装生意,夫妻长期分居两地,聚少离多,婚姻濒临破裂。夫妻双方均表示对小孩难以割舍,但周某亦表示不懂如何将婚姻经营下去。在法官的建议下,妻子周某表达了愿意接受专业心理疏导的意愿,而丈夫杨某也表示愿意配合。为此,主办法官与兴宁区妇联派驻兴宁区法院的“惜缘工作室”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唐女士取得了联系,向其介绍了当事人情况及基本案情,心理咨询师表示愿意为两位当事人提供帮助。2016年7月26日下午,周某和杨某在本院“惜缘工作室”接受了心理咨询师的帮助。心理咨询师除为他们之间的矛盾提供心理疏导外,及适当的相处的建议,并就当事人的咨询进行了解答。通过一个半小时的疏导,周某和杨某情绪及心理上均有所平复,表示将慎重处理好双方分歧矛盾。案件将交由法官进一步审理。
兴宁区人民法院与妇联共同搭建“惜缘工作室”平台,通过城区妇联派驻律师、心理咨询师等方式,多方位开展婚姻矛盾疏导,减少非理性离婚现象,是兴宁区法院开展民事审判改革一项新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