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下午,兴宁区法院作为试点单位参加南宁中院主办的家事审判暨裁判文书改革工作会议。党组成员、副院长黄睿代表该院就裁判文书改革工作做了经验发言,介绍了该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和支持下,自2013年12月以来进行民事裁判文书简化的措施、成效、发现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据悉,兴宁区法院作为上级法院指定的民事裁判文书改革试点单位,以“版式简洁化、说理明晰化、格式类型化”作为文书改革的指导思想,致力于简化行文格式,加强裁判说理,统一裁判尺度,在文书繁简分流的改革中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对司法公正和效率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改革成果也得到了上级法院和社会公众的一致认可。今后,该院将继续按照上级法院的指导,在裁判文书简化改革方面做进一步的探索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