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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大案被告突昏厥 法警规范执法成功处置
作者:唐玉林、刘伟权  发布时间:2016-07-11 17:41:10 打印 字号: | |
  • 被告人突发不适
  • 紧急通知120急救中心医生到场救治

 

78下午,兴宁区法院公开进行一起涉及被告人达19人的组织、领导传销大案的宣判活动,各被告人的刑期为12个月至5年不等,在审判长宣判结束后,其中的一名男性被告人陈某,因自身的肾结石病痛复发,举步维艰,突然昏厥。

为保障被告人生命健康权益,该院法警按照预设的处置方案,先将被告人搀扶到休息室让其躺地休息,密切关注被告人的言行举止及情绪变化情况,防止发生脱逃事故,并及时叫120急救中心过来处理,在请示了被告人所羁押的看守所有关负责人后,送附近医院做进一步的身体检查。因处置及时得当,被告人身体无恙并返回看守所,该院成功处置了本次突发事件。

责任编辑:罗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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