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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远在日本的执行款
作者:孙焕谢  发布时间:2016-07-01 18:19:20 打印 字号: | |

 

20166月初,陈某与柳州某工艺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柳州某工艺品有限公司没有按期履行,陈某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院执行局法官邹靖收到案件后立即对案件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柳州某工艺品有限公司在柳州市有土地补偿款,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经向主管领导汇报后,即驱车奔赴柳州,与当地的征地部门协调,最终将柳州某工艺品有限公司应得的土地补偿款1200万元提取至法院,另扣划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127万元,至此已执行得款1327万元。

这本是一件在平常不过的简单执行案件,案情简单、当事人被找到后也很快地承认了逃避履行的事实,并积极配合执行工作,1327万执行款快速汇到执行账户。但一个小插曲还是让执行法官头痛不已,那就是还有90多万涉案钱款在被执行人远在日本的账户上面,申请人对这笔远在日本的钱款能否执行到位也是忧心忡忡。

为维护申请人的权益,执行法官做了大量的工作。终于,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愿意配合法院的工作,表示会尽快将日本账户上面的90多万涉案执行款汇到法院执行账户上面。

由于之前由于兴宁区法院执行工作一直未涉及到涉外执行问题,该院的执行账户尚未开通有接受国外汇款的专用账户。

执行法官将上述情况专门向院领导汇报。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马上与银行方沟通协调,以最快的速度开通了接受国外汇款的专用账户。很快,这笔远在日本的执行款打到了法院的执行账户上。至此,此次执行行动圆满结束。

对于执行结果,申请人陈某表示非常满意,称赞兴宁法院的执行法官办事效率高、尽职尽责办实事、解难题。

为了一笔远在日本的执行款,兴宁区法院的执行法官可谓是费劲了周折。其中执行工作上的创新与完善,切实落实了司法为民,树立了司法权威。执行工作虽然会遇到形形色色的困难,但兴宁区法院执行法官将一如既往地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继续加大生效判决的执行力度,争取将案件及时执结,最大限度地保护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责任编辑:罗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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