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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法院成功完成异地扣车任务
作者:李建中  发布时间:2016-06-29 18:11:27 打印 字号: | |

 

2016624,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成功异地保全扣押了一起涉案汽车案的自卸重型货车,及时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16623,韦某向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法院保全扣押位于北海市南康镇的自卸重型货车。兴宁法院接到申请人的保全申请后,立即审查并及时作出保全裁定书,在很快时间内将案件移送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

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保全案件后十分重视,鉴于异地保全问题复杂,困难多,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本案又是扣押车辆,因此在执行之前,执行指挥中心根据被告人及其财产情况,结合当地的执法环境制定出完备的行动方案,精心组织执行人员,落实每个人的任务和职责,计划好异地保全行动的每一个环节,对保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或突发事件也作好了预案,事先拟定出对策。2016624日执行指挥中心一行三人一早出发北海南康开始了扣押行动。

2016624下午15时,执行人员来到北海南康镇,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及时锁定了涉案车辆停放的位置,当即对车辆进行控制,随后联系车辆实际经营人王某。王某一开始对法院的扣押行为极为抵触,还一度阻挠法院执行。执行小组随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制止了抗法行为。之后在执行人员的耐心普法及悉心沟通后,王某最终同意法院扣车,宽严并济的执行方式使得异地扣车得以圆满完成,为案件的审理打下坚实的基础。

责任编辑:罗欧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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