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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6.26国际禁毒日”前集中宣判毒品犯罪案件
作者:韦瑞东、李到福  发布时间:2016-06-24 17:21:47 打印 字号: | |

 

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增强人民群众自觉抵制毒品和禁毒的意识,624日上午,兴宁区法院结合第二十九个“6.26国际禁毒日”活动要求,对四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并集中宣判。城区四名人大、政协代表参加庭审旁听及宣判整个过程。南宁新闻在线等新闻媒体对此进行报道。曾某等5名被告人因犯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三千元。 

宣判后,五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伏法。主办法官还就毒品犯罪的法律问题详细回答现场各位代表及记者的提问。城区人大、政协代表对兴宁区法院规范的庭审、公正的判决给予高度评价,并称防毒反毒,人人有责,打击毒品犯罪,法院要发挥“刀把子”的关键作用,要用法律的利剑保护社会的稳定和谐。

近年来,面对日益增加的毒品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呈现年轻化、低学历、外地籍的特点,兴宁区法院从多角度分析毒品犯罪成因,结合司法实际成立“打击毒品犯罪合议庭”,对毒品犯罪依法公正审理、严厉打击,有力地压制了毒品犯罪的嚣张气焰。同时,该院还积极投入社会禁毒宣传工作,通过举办社区宣传、法律咨询、模拟法庭,法律进校园等方式,呼吁群众“珍爱生命,远离毒品”。该院还注重与新闻媒体的联动,通过多方式、立体化的禁毒宣传,增强群众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潘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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