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下午,兴宁区法院在该院四楼大审判庭举行了该院2016年度新任审判员宣誓活动。活动中,兴宁区法院新任的20名审判员,怀着对法律职业的信仰,面对国徽向宪法宣誓,完成了自身法律职业中从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的重大蜕变。
兴宁区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罗君监誓,党组成员、副院长郭敏东领誓,在全院干警的见证下,新任审判员向宪法郑重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他们的声音洪亮,表达了誓用青春舒展司法容颜的心声:兴宁区法院的新任审判员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所以必须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他们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约束下,规范执法司法。
随后,党组书记、代院长罗君上台致辞。他对新任的审判员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牢记誓词、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新任审判员必须牢记庄严誓言,牢记肩负的崇高使命和历史责任,珍惜权力,让宪法永驻心中;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思想觉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要把严格规范的要求体现在执法办案每一个细节、贯穿于审判执行全过程,树立严谨细致、亲和文明、规范高效的职业形象;三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增强执行力,忠诚司法事业,保障人民群众各项权利。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依法妥善审理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四是要进一步推陈出新,改革创新,创造佳绩。要在规范中创新,在创新中提高,切实达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五是要进一步严于律己,坚决守住廉洁底线。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要求,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始终坚持依法依规用权,坚决守住廉洁底线。
最后,院领导还与新任审判员举行了集体谈话。谈话中,党组书记、代院长罗君谈到,从助理审判员到审判员,是一个法律职业上的大台阶。司法改革中的员额制不是论资排辈,要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工作上的实在人和业务上的领头人,以法治理念和思维处理办案中遇到的难题和问题。
纪检组长王斌要求全体新任审判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模范地遵守最高院“五个严禁”、“六个不准”的相关规定,做合格法官。
活动结束后,新任审判员们纷纷表示,新任审判员宣誓活动很有意义。国家法治在进步,依法治国理念在系统性的司法改革进程中得到进一步彰显,法官在大环境中找到了自己灵魂的栖息之地。今后自己只有继续立足于审判一线,以服务审判工作为中心,以规范队伍建设为重点,以“两学一做”为引导有效化解涉诉纠纷,将建设法治社会的理想真正转化为实干创业的不懈动力,争做基层司法事业上的燃灯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