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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两学一做”精神 扎实开展“院庭长接访日”活动
作者:罗欧阳  发布时间:2016-06-16 09:31:36 打印 字号: | |

 

615,兴宁区法院“院庭长接访日”活动照常进行,当日是该院罗君代院长接访日。上午八点十分,罗君代院长就按照该院“院庭长接访日”的章程来到信访接待室接访。由于是院长接访,一大早在诉讼服务大厅就有十多位当事人等候。 

首先走进信访接待室的是一起相邻纠纷案子的三位当事人。罗君代院长让工作人员为当事人倒茶,并满带微笑地招呼他们坐下。在了解到该案件法官一审不支持他们要求被告拆除围墙和栅栏的请求,希望能向法院院长反映情况后。罗君代院长结合案情,兼采法与理,引用我国《民法通则》第83条中“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物权法》第92条中“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之情形”、第157条中“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等法规内容详细解答了该院法官如此判的原因,希望他们能从法理的角度去理解办案法官将该起相邻纠纷认定为地役权纠纷的深层次思考。同时,也希望三位当事人能够尊重理解法院的判决,正确行使上诉权力。 

经过罗君代院长耐心的解释,三位当事人对兴宁区法院法官的一审判决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也认识到地役权与相邻权之间的区别。他们均表示,尽管在一审中法院没有支持己方的诉求,但作为公民必须尊重法院的判决。同时,他们将在二审中按照罗君代院长的意见加强证据说理,争取得到法院支持。

面对来访的当事人,罗君代院长总是先不厌其烦地聆听当事人的咨询事项,并及时在接访日工作台账上简要记下来访事项,再有的放矢地做答疑工作。接访全程,罗君代院长都在向当事人传递这样的理念,即他们反映的问题,属于兴宁区法院职责范围内的,作为院领导,将严格按照“两学一做”的精神,尽快督促落实解决。当天上午的十多位当事人在得到罗君代院长的答复后都满意地离开法院。

据悉,随着“两学一做”工作的深入开展,兴宁区法院逐渐探索出“规范各项工作细则、提高窗口服务水平和提升干警素质”的落实思路。其中,涉诉来访接待工作以服务审判工作为中心,以规范队伍建设为重点,有效化解涉诉纠纷,已经成为了兴宁区法院“两学一做”工作的重要落实点,通过院领导与当事人面对面交流,零距离了解到来访群众的真实诉求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及时发现法院工作中的不足,及时改进提高,促使该院涉诉信访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

 

 

责任编辑:梁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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