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午,兴宁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该院“清案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发布会由该院副院长郭敏东和执行局负责人李建中担任发言人,办公室副主任梁丽明主持。广西电视台、南宁电视台、广西电台、南宁电台、广西日报、广西法治日报、当代生活报、南宁日报和南宁晚报等九家媒体现场进行了报道。兴宁区法院官方微博对发布会进行了图文直播。
新闻发布会上,兴宁区法院副院长郭敏东向媒体介绍:自5月6日兴宁区法院“清案月”专项行动启动至5月27日止,该院共结案255件,其中有财产可执行案件结案233件,实际执结率为70.93%,实际到位金额6125.54万元,标的到位率为61.08%;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合规率100%,提前完成了中院布置的“清案月”活动的各项预定任务。他指出,执行“清案月”专项行动是对“执行难”问题的有力回应,进一步增强了该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决心与信心。行动期间,该院采取冻结、划拨、扣押措施70多次,搜查被执行人住所16次,对2人罚款12000元,拘留被执行人5人。同时,还将21个法人 、79名自然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并限制其高消费,向联动单位移送65名被执行人名单,向公安移送拒执案件材料2件,抓获嫌疑人2人。
郭敏东副院长表示,今后兴宁区法院将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借助媒体舆论优势,依托公安侦查资源联动执行,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掌控清案进程,以排除万难争取胜利的决心。改变过去单打独斗的粗放型执行方式,确保“清案月”活动的有序开展。
此外,兴宁区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李建中还就执行局下一步的工作重点进行了回应。他介绍,下一步,该院执行局将继续补齐执行短板,破解执行难题,兴宁区法院继续通过试行执行警务化、派单分类管理和开展夜间执行活动等措施深挖执行潜力,提高执行资源的利用率,确保清案活动的高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