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兴宁区法院干警在党组书记、代院长罗君的带领下,掀起学习新法庭规则的热潮,旨在规范庭审工作。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已于2016年5月1日实施。修改后的《法庭规则》共计27条,除对原有条文进行直接修改外,新增加的内容有15条,突出表现了理念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即更加注重权利保障,更加注重庭审规则公平,更加注重保障法庭安全,更加注重规范法庭秩序,更加注重庭审活动公开以及更加注重司法礼仪,这对于更好地规范庭审秩序,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促进司法公正,彰显司法权威有着重要的意义。
罗书记希望全院各部门根据新规则开展工作,特别是对进入法庭人员的人身安全检查、刑事被告人戒具的使用、检察人员与律师平等对待、法庭纪律、庭审突发事件处置规则等进行学习,并要求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文件精神严格检查落实学习情况。新《法庭规则》会使法院干警对各项工作规范有更加清楚明确的认识,为今后规范有序地做好庭审工作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