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旬以来,兴宁区法院高度重视“执行清案月”活动,院党组多次专门部署和指导执行局开展清案行动,循序渐进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该院执行局以审执分离改革为依托,多措并举清理执行积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据统计,截止5月18日,该院执行局已结案231件,迎来了“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开门红。
联动执行:教育施压见效快
被执行人梁某是一名有固定工作的白领,但面对法院的执行总是不断躲藏,电话也长期关机。执行局干警多次向梁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都吃了闭门羹。虽然执行法官依法查封了梁某名下的车辆,冻结了他的工资账号,但由于执行必经的处置程序较长,申请执行人陆某对该案的处理并不十分满意。“执行清案月”活动开展后,兴宁区法院执行局通过与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通过公安机关提供的信息找到梁某单位领导,通过单位领导向梁某进行教育施压。此举见效很快,5月10日,梁某主动联系申请人陆某一起到法院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承诺在6月6日前将欠款8万余元全部还清。
巧用查封:执行威慑迫履行
在李某与某超市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中,超市欠李某各项费用共计2万余元。超市虽经营规模较大,但账面上却没有存款,其实际经营者郑某也“失去”行踪,该案的执行一度进展不大。4月28日,因郑某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兴宁区法院执行局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10000元的处罚决定。郑某获知处罚决定后,只让妹妹出面签收法律文书,本人仍不露面。5月12日,兴宁区法院组织六名执行干警到涉案超市查扣相关物品。当雷厉风行的执行队伍到达超市时,围观执行的群众越来越多,超市的店员因而联系了郑某,郑某感受到了强大的执行威慑,生怕法院扣押商品的执行行为会影响超市的经营绩效,也会对其声誉会造成负面影响,出于这样的顾虑,郑某最终将执行款项和罚款一并交至兴宁区法院执行局。
以拍促和:雷厉风行促结案
被执行人覃某虽然只有房产一套,但申请执行人陆某系其抵押权人,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主张要求法院拍卖。为了尽快实现当事人的合法债权,兴宁区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及时按照程序进行送达、评估等拍卖前期工作。雷厉风行的执行手段,让被执行人覃某切实感受到强大的法律威慑。5月10日,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覃某与申请执行人陆某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5月16日,陆某表示已收到了执行和解协议确定的6万元执行款,该案得以快速执结。
一系列的有力举措,是兴宁区法院一步一个脚印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有力体现,也是该院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成效显著的证明。据悉,该院将在下一阶段的执行清案工作中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争取更高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