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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突击执行 媒体记者全程监督报道
作者:罗欧阳  发布时间:2016-05-18 18:13:39 打印 字号: | |

 

518上午,兴宁区法院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突击执行行动中,邀请广西电视台记者全程随行监督报道,通过媒体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传递法院执行的最新动态,显示出该院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的决心与信心。 

20152月,被执行人蒋某因生意向申请人杨某分两次借款合计99万余元,并约定了利息。后因被告一直不按约定支付借款利息,杨某多次催还无果,后起诉至兴宁区法院。该院受理后依法作出判决,杨某的诉讼请求获得了法院支持,但蒋某却一直拒绝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杨某遂向兴宁区法院申请执行。

当天上午,在广西电视台记者的监督下,兴宁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来到被执行人蒋某所在的兴宁区二塘镇某建材市场。在申请执行人杨某的引路下,执行局法官很快找到了被执行人蒋某在该建材市场的租赁房屋,但发现没有人在家。后执行法官向建材市场管理人员了解到蒋某此时正在市场口一杂货店中打牌。于是,执行法官马上赶到杂货店,将蒋某带回其租赁的房屋。

在强大的执行威慑、媒体和周边群众的关注下,蒋某的态度逐步软并转向配合。带队的执行副局长林炜明遂向蒋某出示相关证件,并安排法警在媒体记者的全程监督下,依法对蒋某主卧室进行搜查,并对查获的四张信用卡进行查封,随后依法将蒋某带至执行局进行调查。蒋某在兴宁区法院执行局对执行法官一再表示,自己虽想还钱,但手头上确实是拿不出这么多钱来。但据执行法官调查得知蒋某一方面有财产拒不申报另一方面有财产拒不履行判决。对此恶劣行径,该院执行法官依法核发了拘留决定书,对被执行人蒋某立即实施为期15天的司法拘留。

该院执行局林炜明副局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兴宁区法院正在全面铺开“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该院希望通过媒体记者的全程监督报道,让执行行为在司法阳光下进行,同时也让群众得以全面了解该院的执行工作。林炜明副局长还表示,当前的执行工作进度总体上是好的,但确实存在着很大难度。失信被执行人有的一直躲在外地不肯露面,有的长期与法院磨洋工、耗时间、打游击,有的教唆家人与法院执行法官蛮横对抗,但无论多困难,兴宁区法院执行局干警都会加大执行力度,尽全力予以克服,继续打击规避执行的失信行为,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潘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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