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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打好执行“清案月”攻坚战
作者:江旭炜  发布时间:2016-05-13 15:52:37 打印 字号: | |

 

依照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现场推进会的各项工作部署,兴宁区法院作为“裁执分离改革”试点单位,积极强化措施,扎实推进执行“清案月”活动,全力以赴解决“执行难”问题。在党组的带领下,该院执行局干警积极筹备工作,将思想和行动统一起来,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执行“清案月”活动中,真抓实干打好执行“清案月”攻坚战。截至目前,该院执行案件列入清案范围共667件,其中有财产可执行案件共242件;执行“清案月”活动开始至今,该院执结案件73件,其中有财产可执行案件结案33件,效果显著。 

一是成立执行“清案月”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亲自担任组长,主管执行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将执行后勤保障做足、做全,给“清案月”配备足够的人力、物力,同时,在发挥“裁执分离”快速、有效的优势下结合该院实际执行工作制定了《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方案》,依方案办事,坚决完成“清案月”任务。

二是建立每周例会汇报工作进展制度。该院执行局在“清案月”以来,要求每周将“清案”具体情况及“清案”成果向执行局领导汇报,做到有问题积极解决,争取将“清案月”活动做牢、做实。

三是以全方位角度曝光不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该院在以真抓强抓进行强力执行的同时,还将以全方位的曝光角度,向社会公众曝光“老赖”,使“老赖”无处遁形,并公布典型案例,形成打击拒执违法犯罪的宣传声势,增强执行威慑力。

四是开启夜间执行模式。面对执行“清案月”活动,该院执行干警做好了加班加点、艰苦奋斗的准备,截至目前,搜查被执行人住所2次、查封房产5套、查封车辆6辆并扣押2辆、罚款1次并处罚金1万元、带回法院问话的被执行人12人次、迫于执行压力立即履行5人次、履行标的17万余元。

兴宁区法院在本次执行“清案月”活动的攻坚战中,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探索、研究执行工作新机制、新制度和新方法,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执行工作创新与完善,切实落实司法为民,树立司法权威。

责任编辑:劳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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