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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杜恒年一行到兴宁区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作者:潘珊曲  发布时间:2016-05-10 11:30:23 打印 字号: | |

 

59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杜恒年,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韦晓、广西律师协会会长黄志文、南宁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韦玉流、南宁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科长王琦汕、南宁市律师协会会长罗旭及随同人员一行到兴宁区法院,就该院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工作站”和“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室”相关工作进行调研。兴宁区法院主管副院长郭敏东及立案庭庭长黄莉陪同前来调研的领导们参观并介绍了该院自201510月份成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工作站”及“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室”以来的工作情况。调研组一行对兴宁区法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工作站”及“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室”的工作情况予以肯定,并提出了完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潘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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