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下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黄芳副院长一行四人到兴宁区法院督导工作。兴宁区法院郭敏东、陈景光、黄睿三位副院长及执行局唐兴中局长参加了座谈。会上,兴宁区法院汇报了第一季度的审判管理工作。黄芳副院长对该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就该院开展好今后的工作提出建议:要努力提高结案率,在提高结案率的同时也要及时总结审判经验,降低改判率和发回重审率。
分管执行工作的郭敏东副院长向黄芳副院长汇报了该院贯彻落实全国及全区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相关会议精神而制定的具体工作方案及动员落实情况,并向黄芳副院长汇报了该院专门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领导小组,由该院院长韦穆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审判业务庭庭长任小组成员,集中各方力量解决执行难的情况。黄芳副院长听取了该院执行工作的汇报后提出了意见:一是解决执行难的要点是要区分有无财产案件,对无财产案件每个程序都短信推送给申请人以取得社会的理解,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要集中各方力量执行。二是兴宁区法院作为“审执分离”改革的试点单位要不断探索、研究执行工作新机制和新方法,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执行工作的创新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