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兴宁区法院受理的执行案件高速增长,2015年度共受理了1649件执行案件,其中有部分是涉及劳动争议、健康权、交通事故、生命权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民生案件。这几类案件由于被执行人的履行能力有限,极大部分的被执行人无法按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履行义务,给申请执行人的经济生活带来极大的影响,造成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顿、家庭矛盾加重等问题,极易引发社会矛盾和产生不稳定因素。兴宁区法院根据这些案件的特点,积极、及时向城区政府反映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及存在问题,力求政府部门给予帮助配合,并最终得到了区政府的支持。城区政府为困难当事人划拨了相应的司法救助基金。
经审核,兴宁区法院决定对黄世余等17件执行案件的22位当事人给予相应的司法救助。客观来看,相对于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标的,救助的款项虽然不多,但也给申请执行人解决了一部分困难,使他们心灵得到安慰。此次发放司法救助基金的活动,得到了司法救助的案件当事人纷纷对该院表达感激。
对于涉及发放救助金的案件,兴宁区法院将加大执行力度,争取将案件及时执结,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