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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组织观看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作者:罗欧阳  发布时间:2016-04-20 10:09:43 打印 字号: | |

 

419上午,兴宁区法院组织全院干警观看了最高院主办的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黄志丽同志是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从书记员做起,直至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她在福建漳州的基层沃土上用责任和爱心诠释了法律的尊严与温度,不愧为群众的‘知心法官’。她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漳州市法院调解工作先进个人”、“福建省优秀女法官”、“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以及“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全省十佳法官”等荣誉。黄志丽的感人事迹曾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肯定和全国媒体的大力宣传,其真实事迹也被改编为电影《知心法官》,在全国范围内传播着司法正能量。

    作为当前在全国法院系统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以黄志丽同志现身说法的方式向法官们全景式展现其数十年如一日用信仰守护公正、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智慧书写担当的热爱与坚持的感人情怀。黄志丽同志本人在其先进事迹报告会上发言的主线,是基层法官提高审判质量,转变司法作风,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价值之所在。黄志丽同志的发言带给兴宁区法院每一位基层法官争做合格法官的力量,诠释出基层法官无悔青春永恒的注脚!

“志合者,不以山海为远!”兴宁区法院和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法院,一个伫立于南国红壤,一个雄立在闽南沃土,虽然相隔千山万水,但两个基层法院的法官都同样怀着新时期人民法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崇高理念,和黄志丽同志一样,都能用自己无悔的青春去延伸着国家法制的公平正义!兴宁区法院全体法官都能从自己的切身体会中感受到基层司法的艰辛和困难。在争做合格法官的活动中,有了黄志丽同志这一最新榜样的指引,有了先进的基层司法为民理念,更有着无数像芗城区法院优秀基层法院的传经送宝,兴宁区法院必将承接起“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创新理念,为全面加强基层司法建设提供最有力的保障。

责任编辑:潘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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