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下午,当躺在医院病床上的80多岁的老人接到兴宁区法院五塘法庭法官专程送来的赔偿款时,又是意外,又是感动,老人感激地对法官说:“我现在住院治疗正是需要钱的时候,你们及时把钱送过来,真是太好了,谢谢你们!”
老人詹某今年83岁,去年因与其子发生纠纷,被其子打伤,因其子拒不支付有关费用,老人被迫起诉至兴宁区法院。五塘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老人高龄受伤,且是被其子打伤,心理想必苦不堪言。为发挥法律的教育作用,也为净化社会风气、弘扬尊老爱幼的优秀传统,五塘法庭法官在融合情、理、法的基础上,支持了老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诉求以及其他合法诉求,并于今年2月3日及时下判。
判决生效后,经主办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反复主动地给老人儿子做思想工作,老人儿子最终于3月9日下午将6000多元的赔偿款交至五塘法庭。当得知老人年老体弱、行动不便,且前两天摔断腿在南宁市第七人民医院住院治疗时,为让老人尽快拿到赔偿款救急,五塘法庭庭长当即派员专程将赔偿款送至医院给老人。
该案赔偿款虽然只有6000多元,但对一位农村卧病的老人来说,却是不小的一笔钱,而且法官及时送款解决了老人医疗费的燃眉之需,可以说是雪中送炭,老人为此感激不已。然而在五塘法庭法官的眼中,这仅仅是应该做的事。对于他们而言,群众利益无小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他们一直以来不懈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