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下午,为严格落实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兴宁区法院法警大队召开警务会议进行相关部署。会议由副大队长胡思悦主持,全队干警参加。会议传达了《南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强调全队干警、庭室派驻人员和送达组人员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公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随意使用公车以及不按交通管理法行驶。为确保公车管理制度的落实,会议还要求干警提高纪律意识,值班安检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安检。此外,会议还要求进一步加强警械武器装备的使用和详细规划,以及更新装备室的使用管理。
3月1日下午,为严格落实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兴宁区法院法警大队召开警务会议进行相关部署。会议由副大队长胡思悦主持,全队干警参加。会议传达了《南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强调全队干警、庭室派驻人员和送达组人员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公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随意使用公车以及不按交通管理法行驶。为确保公车管理制度的落实,会议还要求干警提高纪律意识,值班安检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安检。此外,会议还要求进一步加强警械武器装备的使用和详细规划,以及更新装备室的使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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