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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响应公车改革要求 及时封存公务用车
作者:闭泉彬  发布时间:2016-02-26 08:56:55 打印 字号: | |

 

225下午,兴宁区法院按照《南宁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除按照要求保留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等警用车辆外,对其他取消的公务用车及时进行了封存。

兴宁区法院组织专门人员,对车辆进行摸底和必要的封存车辆信息统计,为公车改革提供了详细的信息数据。下午15时,工作人员按规定对车辆封存并移交给兴宁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此次公车改革,兴宁区法院共保留一线执法执勤用车13辆,取消并封存的一线执法执勤用车9辆,积极响应了南宁市公车改革要求。 

责任编辑:潘俊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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