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效率太高了,帮我们把钱都拿回来了,非常谢谢法官……”2月2日,案件执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某房产公司代表人向兴宁区法院执行法官送来了一面锦旗。
2014年,陈某因拖欠某房产公司房屋租金5万余元被起诉直至法院,法院判决陈某将所欠案款归还某房产公司,但陈某并未履行生效判决义务。无奈之下,某房产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陈某刻意规避,使该院执行法官一直无法找到其下落。2014年底,该院与公安部门联手合作,由公安部门将被执行人陈某的信息传至法院,收到消息后,法院执行干警立即赶往陈某所在的地点,在近五个小时的执行工作中,执行法官耐心向陈某释法析理,迫于法律的威严及执行压力下,被执行人陈某最终履行了5.8万元案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该院于2014年底与兴宁公安分局建成“反规避”执行的合作机制以来,通过公安机关提供的线索展开查找被执行人下落的工作,执结多起旧案,起到良好的执行效果。此后,该院与公安部门的信息共享将成为打击“拒执罪”的常态工作模式。